学院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和《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团支部专题学习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院各团支部(含研究生团支部)应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同步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和年度团籍注册等基础团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学院各团支部(含研究生团支部)应于12月18日前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召开 1 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实施要求详见方案附件1。
二、团员教育评议
1.评议要求
各支部于12月18日前结合组织生活会,完成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并将结果填写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报告表》中(附件5),具体实施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2.评议对象
教育评议对象为学院全体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其余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到会团员超应到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大四年级可采取在校团员线下集中,在外团员线上参与的方式开展。
3.评议内容
所有参评团员围绕个人表现、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并在支部大会上发言,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评议,交流心得体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所有团员发言结束后,在班主任的监督下,支部团干组织现场团员对所有团员进行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支委会综合个人评价、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级,并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上传支部评议结果,详见附件7。
4.评议等级
评议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取参评人数乘以 30%后结果去尾、取整数为“优秀”人数)。各等级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
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方可在2024年春季学期申请团内评优个人项目评选。评议结果将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需有驻班团干到场监督。
三、对标定级
1.对标定级对象
学院除流动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 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其余团支部均需完成对标定级(参评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对标定级需为 5 星)。
2.工作指引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3.日程安排
四、团籍注册
各支部于12月20日前完成年度团籍注册。具体实施要求见附件4。
五、日程安排
1.各支部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填写到附件5,纸质档于12月20日中午12:30-14:00交至11-306办公室,电子档于12月20日22:00前前发送至学院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邮箱:2265241164@qq.com。(邮件及文件标题命名为xx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报告表)。
2.各支部将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结果(附件3)纸质档于12月20日中午12:30-14:00将签字后的纸质档报送至11-306办公室,电子档于12月20日22:00前发送至学院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邮箱:2265241164@qq.com (邮件及文件标题命名为xxx团支部+“对标定级”表)。
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专题组织生活会需提供一张现场照片,与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报告表一起发送至邮箱。
六、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各团支委要统筹组织,务必按时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成员全员参与。活动开展时须有班主任或助班团干参加。
2.严格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五四”评优、党校学习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民主评议敷衍、搞形式主义的团支部,将直接取消 2023-2024 年度五四评优资格。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党委办杨老师0835-2886151,或学院团委组织建设部负责人:韦同学(QQ:3363169608)、陆同学(QQ:3284317482)、郭同学(QQ:276931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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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